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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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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硕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沈阳航空航天大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材料审核、试和录取工作。

二、申请条件和程序

1.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7年推免生资格;

4)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审核、面试三个环节。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由材料审核成绩(满分60分)成绩(满分40分)组成,结果保留2位小数。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按要求提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谈话、材料审查等方式开展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材料审核成绩(60分)

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80%,综合能力成绩占20%。其中,学业成绩6个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科研、竞赛(国家级及以上)两个方面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分。

3)面试考核成绩(40分)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学术研究兴趣与科研创新潜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等,全面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开展研究生阶段学习和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

3.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并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发出复试通知。

3)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材料提交。考生在报名前将下列各项材料的纸质版交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经管楼403室,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姓名+推免复试+报名专业”命名,发送到邮箱957489358@qq.com。

复试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申请表》。

②《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③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④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

5)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第一批次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为9月22日;其他批次复试通过腾讯会议平台,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待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7)发送待录取通知。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逐级申诉,经调查核实后予以答复。

三、其他说明

1.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及相关学生具体回避要求按照《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2.如有《办法》中第十八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其它规定和要求参照《办法》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由学研究生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4-89724358

联系人: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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